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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农业大学会计硕士(MPAcc)学位论文指导、评审与答辩制度

信息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: 2019-09-26 浏览次数:

为规范MPAcc学位论文审查,评阅,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,保证MPAcc培养质量,根据《南京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、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》和《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MPAcc教育特点,制定本工作细则。

一、MPAcc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安排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,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后,经导师同意,向MPAcc研究生秘书提交答辩申请表,递交学位论文打印稿一式两份。

二、MPAcc研究生秘书负责对申请人所学课程成绩和学分进行审查,参照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办法》(见附件1)对学位论文格式进行格式审查,申请人递交经导师签字的《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使用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再将论文提交南京农业大学论文查重系统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,参照《金融学院学位论文查重标准》(见附件3),未通过检测合格的论文可修改后再检测一次,对最终检测结果存在异议的,申请人可递交《异议检测结果评议意见表》(见附件4)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。

三、论文相似度检测通过合格后,进入论文评阅阶段。MPAcc中心将论文交予评阅专家。每份论文评阅人请2名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专家(其中必须有1人是校外专家)担任,评阅人必须熟悉论文研究领域;论文送审时间不得短于15天,以保证评阅人有足够时间认真评阅;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,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,是否达到MPAcc学位论文要求,提出具体意见,论文评阅书应密封返回MPAcc中心。

四、对通过评阅的论文, MPAcc中心统一安排答辩,以便提高答辩委员会的工作效率。

五、学位论文答辩由学科点长负责组织,答辩小组一般由3-5位相关专家组成。

六、学位论文答辩应设置答辩秘书并进行答辩记录。

七、答辩委员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评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,坚持学术标准,严格公正,实事求是。答辩过程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和组织,除答辩委员提问外,还必须将评阅书在答辩委员中传阅,并将其中的有关建议和意见向答辩人提出,要求答辩人回答和解释清楚。

八、在答辩人回答问题后,答辩委员会应单独讨论和起草答辩委员会决议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同意答辩人毕业,是否同意答辩人通过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MPAcc学位。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(含三分之二)同意者,方得通过。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有效。对于高质量的论文,可推荐为优秀论文,由学院统一组织评定。

九、论文答辩结束后,答辩秘书应及时将答辩材料移交研究生秘书处。申请人应直接到研究生秘书处,按研究生院学位办要求,将自己的有关学位申请材料内容输入研究生管理系统。

十、研究生秘书按期将申请学位人员材料集中整理,及时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表决。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后,研究生秘书将拟在本期授予学位人员材料(包括留档电子信息材料)按学位办统一规定时间送交校研究生院学位办。

十一、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审定后由学校发给学位证书。

十二、MPAcc学位论文答辩未达到硕士学位水平,经答辩委员会同意,申请人可在半年之后,一年之内修改论文,重新答辩一次。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未通过时,也可在半年之后,一年之内修改论文,重新组织答辩一次。重新答辩仍不能通过,或重新审查仍不合格的论文,则予取消硕士学位申请资格,不再授予MPAcc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