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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8年下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: 2008-11-25 浏览次数:

关于2008年下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:

经研究,2008年下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第一批(非宁波班学员)答辩工作定于1129日(周六)进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2008年下半年已提交论文申请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,按学校要求已通过论文评阅的,才能正式进行论文答辩;(注:未通过的已电话通知到本人)具体分组情况请见下面的链接;

2、必须在正式答辩之前到学校财务处交清所欠学费;

31126(周三)向答辩联系人提交4本修改后的答辩论文,

41128下午400之前到经济管理学院科研办公室核对答辩时间、地点以及PPT演示稿,交纳答辩费1000元;

5、准备好论文答辩时用的PPT演示稿,时间不超过7分钟;

6、论文要等答辩后再正式装订,提交;

7通过答辩后,一周内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办提交下列材料:

①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》(填写完整,成绩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签字)一份。

《学位申请书》一式三份。

《学位论文修改意见存查表》一份。

《知识产权认定书》一式三份。

《论文发表情况表》一份。

《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人员登记表》一份。

⑦学位论文简装7本。

离校存查表(内容填写完整)一份

通过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后,一周内向院资料室提交学位论文1(简装)

通过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后,一周内向校图书馆提交下列材料:

学位论文1(精装)

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。

有关资料表格可提前准备好,具体参见下面链接;

8、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电子像片统一安排采集,供学位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国家电子注册使用,不得遗漏。

拍摄时间具体安排:2008年11月29日12月18日期间,上午9:00—11:30;下午14:00—16:30

拍摄地点:学生宿舍1舍南二楼 学校摄影室

③各研究生至拍照地点现场登记和拍照,现场缴纳照相费,费用为每人10元。拍摄当天请穿白色服装,并请携带身份证。

④拍摄联系人:宣传部周复老师,联系电话13655195765

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

2008-11-24